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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专利权被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所属栏目:专利申请 日期:2017-02-24 人气: 学术咨询

  专利权虽说是一种专有权利,但其也不是终身享有,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就会造成专利权被终止。那么,造成专利权被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下文将详细为大家介绍。

造成专利权被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写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对专利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何时专利权正式生效

  《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有关专利权的介绍,如还有其他疑问或有专利申请需要,都可咨询卓文著作网的在线编辑人员,他们将从专业角度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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